虹口区2021年寒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2021年虹口区寒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转学安排去向
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三、申请流程
1.转入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转学信息表并盖章;
(3)家长持转学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转学手续;
(4)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5)家长根据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5)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
2.转出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转学信息表并盖章;
(3)家长持转学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后续转学手续。
四、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转学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详见附件)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无全国学籍号须写情况说明)、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
五、办理时间:
2021年1月18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021年2月18日-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联系电话:65210617
附件:小学转学材料清单
学生户籍 证明材料 |
本市 |
非本市 |
①上海市中小学学生转学信息表 |
本市范围内转学由原就读学校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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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材料(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
跨省转学由学籍所在省市学校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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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 |
√ |
④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 (父母一方) |
√ (父母双方) |
⑤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 |
√ (居住地入学提供) |
× |
⑥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近期6个月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学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凭证》+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 |
⑥、⑦二选一 √ |
⑦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3年)+学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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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
× |
√ |
虹口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