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虹口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虹口区教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虹口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3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虹口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和本单位政府网站“虹口教育信息专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 江涛65758736。

一 、概 

2016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虹口区教育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根据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落实市、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围绕经济社会建设中心、服务区域创新发展大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16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76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40条

(一)  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众获取与查阅。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区财政局与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通过网站公开2016年虹口区教育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虹口区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2015年部门财政决算;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教育费附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等政府财政信息;通过虹口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强化教育综合改革等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每月底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公开教育综合改革领域改革动态、项目进展、基层实践等情况。推进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招生实施办法、对口范围、招生计划、学校基本情况等信息;加大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信息的发布力度,重点公开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名额分配”、高中投档分数线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及时更新网上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在虹教信息专网上进行发布,明确审批程序各个环节的办理标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根据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梳理并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做到在线受理、办理查询、结果反馈“一站式”办理。更新并发布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信息,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与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详细信息进行整合,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结合教育热点发布便民问答,帮助公众理解相关教育政策及教育办事流程。继续完善虹教信息专网互动交流功能,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安排专人维护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网上监督,并及时处理和答复,截至2016年12月底共答复网上咨询131个、网上信访25个,发布政策解读12条、 热点回应6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单位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分析,主要是涉及业务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情况如下:依申请全部公开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复议案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主动意识和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便民程度还有待加强。2017年我局将强化各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主动性;继续加强教育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1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63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