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民办丽英小学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文件

 

 

虹教202212

 

 

关于同意上海市民办丽英小学

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上海市民办丽英小学:

你校关于举办者变更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所提供的评估报告意见,经审核,同意你校的举办者由上海申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变更为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基金会。

特此批复。

 

 

虹口区教育局

2022412

 

虹口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412日印发

抄送:虹口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