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教育局关于上海市2006年度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专项评估初步结果的公示

区(县)教育局关于上海市2006年度

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专项评估初步结果的公示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6]89号)要求,我区于320330对本区9民办中小学进行了依法办学专项评估。根据评估专家组的初步意见,我区拟推荐送报市“优良”的学校 5 所、“合格”的学校 4 所、“不合格”的学校 0 所,现将推荐学校名单公示如下。

“优良”的学校 5所:

1、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民办外国语小学

2、上海市民办迅行中学

3、上海市民办宏星小学

4、上海市民办丽英小学

5、上海市民办新北郊初级中学

 

 “合格”的学校 4所:

1、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一实验学校

2、上海市民办白玉兰中学

3、上海市民办汇民高级中学

4、上海市民办瑞虹高级中学

以上所有的推荐学校,将接受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的抽查。本次评估的最终结果待抽查工作结束后,由我局另行正式公布。

社会各界如对上述“拟推荐”的学校持有异议,请在2周之内、实名向区教育局、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或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联系。

1、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天宝路1058号,邮政编码:200092;联系电话:65758569

2、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联系地址:陕西南路202号,邮政编码:200031;联系电话:54034158

3、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联系地址:虹泉路999号,邮政编码:201103;联系电话:34311975

 

 

虹口区教育局

20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