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审议决定: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14日召开,1月10日下午举行预备会议,会期四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区长胡广杰关于虹口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虹口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虹口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虹口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虹口区2022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吴延风关于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宇展关于虹口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孙军关于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虹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八、选举虹口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九、选举虹口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虹口区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决定虹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三、其他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