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洁静)11月29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延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朱勤皓应邀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良、胡军、岳彩新、李佳玉、谢榕榕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周嵘,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宇展,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及区相关部门、机构负责人,区人大各专工委室,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本区贯彻执行“七五”普法决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认为,在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就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会议要求,要体现新时代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下转2版 (上接1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宪法权威,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体现虹口特色,主动融入区域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基层属性,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促进宣传守法和全民普法良性循环。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本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本区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会议要求,要筑牢整改闭环,真抓实改、全面整改,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管理和对账销号;强化结果运用,将审计整改落脚点放在推动制度完善、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来,有效弥补制度和管理漏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本区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本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各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坚决补齐短板,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要求,大力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稳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1月11日—14日召开,1月10日下午举行预备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