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收发的各类公文的登记、分发、催办、传阅和管理。负责对以虹口区文化局名义印发、转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文化系统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提出初审意见,报局领导审定。负责文化局批复、抄告单、公文办理便函等公文的起草。
(二)负责文化局局长办公会议、办公例会的会务工作,包括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文化局各类重要会议、公务接待、对外联络和重大活动。
(四)负责保管、使用文化局和办公室的印章,按规定程序使用印章及出具介绍信。
(五)负责安排局领导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做好局领导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督促各有关职能科室和基层单位落实局领导的工作要求和批示精神。
(六)做好文化局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管理文化局的文件档案。负责管理文化局内部的人事、财务、内勤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买与管理。
(七)负责协调本系统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
(八)负责对文化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公文制作等进行指导,规范行文审核、保送程序;做好文化系统的信息汇报工作,做好基层单位、局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工作。
(九)负责文化局秘密档案的公文接收和网络信息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文化局党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围绕文化局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方案和建议,为党工委领导指导虹口文化工作和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组织起草党工委各类公文、讲话稿、信函等文件,处理上级机关发给文化局党工委的各类文件和文化局基层党组织上报文化局党工委的各类文件。
(三)组织协调党工委的各类会议、公务接待、对外联络和重大活动。
(四)负责督促、协调文化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工委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领导重要指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各单位实施年度工作目标。
(五)负责宣传工作,组织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
(六)加强干部工作,提出干部使用意见,做好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推荐工作。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八)推动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会同工会、团委、妇委会,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
(九)做好外事工作和国家安全工作。
(十)在党工委和纪工委的领导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章立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十一)做好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十二)做好统战工作,组织好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与学习,认真做好少数民族节日活动和参观学习的安排。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区文化局社文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区域性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对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和社会文化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和指导文艺创作。
(二)负责对区域内图书馆、文化馆的工作指导,促进区级图书馆、文化馆与街道镇图书馆、文化中心的协调发展,繁荣社区文化事业。
(三)负责对区内文物遗址恢复、管理、普查、鉴定工作的指导,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四)配合区中心工作和各条线工作,按照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并督促基层单位完成社会性工作任务。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虹口区文化局市场科(社文所)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文化局具体要求开展业务工作,研究、拟定本区演出、娱乐、音像、美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图书报刊以及棋牌室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二)负责本区演出、娱乐、音像、美术市场、电影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图书报刊以及棋牌室等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审批、登记和年检、年审工作、行业统计、专项整治。
(三)负责本区演出、娱乐、音像、美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图书报刊以及棋牌室的专题调研、法规培训。
(四)负责联系、指导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五)制定本区对外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交流计划并实施。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