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试行)》(虹委办〔2015〕4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集聚,加快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开展2018年本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区认定和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
(二)本区认定和新引进的总部企业、重点金融服务企业和重点航运服务企业,在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职务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二、支持标准
(一)安家费补贴。对符合申报要求、本人和配偶在上海无自有住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购房补贴。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高层次人才,首次在上海购买自有住房的,给予每人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首次在虹口购置自有住房的,给予每人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同一企业的同一职务只补贴一次。同一高层次人才只补贴一次,且按从高但不重复原则申请享受安家费补贴和购房补贴。同时,申请享受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得再申请享受租房补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人才专项);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高层次人才以及企业的相关认定文件材料;比如重点金融服务企业有关“一行三会”关于设立企业的批复或备案文件、持牌金融类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有关“一行三会”关于核准任职资格批复文件等;
4、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任职证明,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5、税务局虹口分局出具的个人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上年度);
6、本人和配偶在上海无自有住房承诺书;
7、购房补贴还需提供:首次购房承诺书,购房合同、发票、房地产证复印件;
8、申请所需其他材料。
(二)申报方式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相关部门,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虹口区科委科技企业科。联系地址:飞虹路380号2号楼112室;联系电话:25015321。
高层次产业创新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总部企业和重点航运服务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联系地址: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23楼;联系电话:65953818-306/65953818-602。
重点金融服务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虹口区金融服务局产业集聚科。联系地址:飞虹路380号3号楼207室;联系电话:25658813。
(三)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