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上海开埠(1843年)前,境内以虬(旧)江为界,东南属上海县,西北属宝山县。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美国传教士在境南租地造屋。清同治二年(1863年)五月划定美租界地域。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三月改称“上海国际公共租界”。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上海市政府建区,境内主要地域划为第十六区、十七区、十八区。民国36年(1947年),上述三区分别改称“虹口区”“北四川路区”“提篮桥区”。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员接管3个区公所,分别建立区人民政府。1956年3月,北四川路区与虹口区合并为虹口区。1958年,原榆林区(原第十九区)的大连路和大连西路以南、面积1.22平方千米地域划归提篮桥区。1959年12月,提篮桥区与虹口区合并为虹口区。1962年12月,虹口区境罗浮路以西0.06平方千米地域划归闸北区。1979年,原属宝山县与杨浦区的0.87平方千米地域划归虹口区。1984年9月,宝山县江湾镇和大八寺(今大柏树)地区9.38平方千米地域划归虹口区。1992年划定区界时,密云路北端路东划归杨浦区,路西划归虹口区。2000年12月,属闸北区管辖区域面积4691平方米划归虹口区,属虹口区管辖区域面积919平方米划归闸北区。区境成形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