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中央到地方,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面推开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检察机关重建伊始,在机构设置、干部调配等尚未就绪的情况下,就接收了大量群众来信来访。据不完全统计,197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信访7万件(次),1979年陡增至123.6万件(次),1980年达到151.9万件(次)。各级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凡属冤案,予以昭雪;凡属假案,予以平反;凡属错案,予以纠正。1978年至198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40.2万余件,为大批干部群众伸张了正义,促进了全党全国的安定团结,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坚定决心。(检察日报 整理:吴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