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三期”保护——“仲裁苑讲坛”第二期
【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部  信息时间:2021-06-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加强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进一步发挥调解仲裁在提高就业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611日下午,区仲裁院以“女职工‘三期’保护”为题开展第二期“仲裁苑讲坛”,本次讲坛除区仲裁院工作人员踊跃参加外,还邀请多家志愿服务小微企业代表参加。

   主讲人资深仲裁员黄丰首先解释了女职工“三期”的含义,其次介绍了“三期”各阶段的特殊规定及工资计发标准,最后通过典型案例总结回顾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讲座中,志愿者还与企业代表就劳务派遣女职工“三期”内权利如何保护、产假工资标准以及产假的休息时间等问题展开了交流探讨。

 
   在传统员工关系领域,“三期”女职工保护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往往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三胎”政策全面开放,女职工“三期”保护给企业内部管理带来了新挑战。本次讲座为加强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依法治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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