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虹口区人大十七届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虹口区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勤皓主持会议。虹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晓丽作情况汇报。
崔晓丽副检察长从强化协调衔接,健全认罪认罚从宽运行保障机制;细化办案流程,提高认罪认罚从宽诉讼效率;优化从宽方式,彰显认罪认罚从宽的法治文明;强化监督制约,防范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等方面汇报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浩通报了关于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指出,区检察院主动作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虹口有序实施。一是落实主导责任,构建工作运行机制;二是贯彻司法宽容精神,注重案件办理效果;三是加强监督制约,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下一步,要全面理解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支持值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新时代法律监督要求。
张青、张晔两位代表围绕积极探索构建证据开示制度、加强对被不起诉人的后续监督、完善量刑建议理由阐释、尽快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完善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规范性文件、加强认罪认罚工作法治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军表示,区检察院是较早试行认罪认罚从宽这项制度的检察院之一,积累了较丰富的办案经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也较强。下一步,区检察院要适时开展回头看,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提炼更多的特色和亮点,为今后更好办理类似案件提供指引。要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用好法律监督权,促进该项制度全面落实。要运用鲜活的群众语言开展宣传引导,加强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要持续加强对检察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强化检务透明、公开,强化内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和水平,守住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底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勤皓指出,近年来,区检察院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以及法律规定,立足虹口区情和区院实际,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规范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需要统筹好三种关系:
一是统筹好检察院的主导作用和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的关系。要在总结司法体制改革经验、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加强与其他办案部门的协作沟通,力求在加强配合制约、推动制度宣传、有效发挥值班律师作用、促进矛盾化解等方面形成更完善的工作机制、更顺畅的工作流程、更实在的工作效果。
二要统筹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办案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确保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增强认罪认罚量刑环节的公信力,确保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落到实处。
三要统筹好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要更加精准把握制度原意和司法政策,一方面要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政策,另一方面要保障好被害人的正当权益,妥善处理好被害人的异议,尽可能促进和解谅解,化解社会矛盾,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威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