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依法管档、治档能力,依据《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1.区属一级指导单位;
2.档案服务企业;
3.近三年开展过检查的部分单位实施“回头看”。
二、检查时间
2024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具体检查时间以《行政检查通知书》为准。
三、检查安排
2024年计划检查15家区属一级指导单位,3家档案服务企业,2家“回头看”。
四、检查内容
1.区属一级指导单位主要检查: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2.档案服务企业主要检查: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基本情况。
3.“回头看”主要检查:整改措施推进和落实情况。
五、检查流程:
1.查前准备。区档案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检查对象,成立不少于2名执法员的检查组,视情况邀请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
2.自查自评。各单位对照《自查表》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表》按要求报区档案局。
3.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询问情况、文字记录、实地检查(察看档案工作场所、档案库房、设施设备;抽查档案实体、目录资料等)、现场反馈等方式开展检查,双方工作人员在检查记录单签字确认。
4.结果反馈。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在开展检查的7个工作日内向各单位反馈《档案行政检查意见书》。
5.整改落实。各单位根据《档案行政检查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落实。
6.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组对“现场亮证、现场出示告知书、现场检查、现场笔录记录、现场签字”等5个关键环节现场拍照。
六、检查公示
1.明确检查时间,事先通知各受检查位,制发《行政检查通知书》,同步在“上海虹口”官网公示检查名单。
2.《档案行政检查意见书》自审定之日起20日个工作日内,对检查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措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2024年虹口区档案行政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指导科牵头落实,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行政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准备。
2.认真做好自查。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如实填报自查表,对自查中发现薄弱环节,要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即知即改。
3.强化检查督办。针对《档案行政检查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检查组根据各单位整改方案进行阶段性回访复检,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继续整改。
附件:虹口区档案局2024年档案行政检查单位名单
虹口区档案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