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节能降碳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推进能源审计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机管〔2021〕42号),共完成7处能源审计工作:

1.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车站北路730号)

2.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密云路481号)

3.上海市虹口区第三中心小学吉祥路校区(吉祥路塘里10号)

4.上海市虹口区实验幼儿园(广灵四路260号)

5.上海市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运光路40号)

6.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东宝兴路440号)

7.上海市澄衷高级中学(广粤路328号)

(二)加强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工作

根据本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区级公共机构能源数据报送考核的要求,对虹口区教育系统能耗网上直报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确保本系统需要报送的单位均能按时在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网上直报系统中完成能耗网上直报工作,且数据真实有效。

具体上报数据包含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能人数、车辆数量,以及每月电消费量、水消费量、天然气消费量和相对应的费用等用能相关的数据。

(三)创建“上海市节水型学校”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思路,更好地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工作要求,上海市虹口区第六中心小学被评为“2022年度上海市节约用水示范(标杆)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东校、上海市虹口区祥德路小学、上海市虹口区第四中心小学、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第一小学被评为“2022年度上海市节水型学校”。

(四)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上海市学生生态环保节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全体师生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

二、2024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能源审计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机管〔2021〕42号),第五条(启动标准)年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大于300吨标准煤,或者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机构,每5年应当开展一次能源审计。集中办公点内的公共机构,每5年应当共同开展一次能源审计。

梳理本系统2024年符合能源审计要求的学校,并要求其做好相应预算,为次年能源审计工作做好准备。

(二)继续加强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工作

根据本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区级公共机构能源数据报送考核的要求,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前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完成2023年全年能耗网上直报工作。

(三)继续创建“上海市节水型学校”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加快开展节水型学校(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建设(复核)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747号)文件相关内容,2024年计划为9所学校创建完成“上海市节水型学校”。

 

 

 

虹口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