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教育系统2022年度节能降碳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虹口区教育系统2022年度节能降碳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绿色学校创建

2021年11月-2022年2月,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经学校自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网上评审,市级实地评估,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本系统67所参与评审的学校均获得“上海市绿色学校”称号。

在第一批创建周期内100%完成67所学校创建任务,其中高中8所,完中3所,初中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专门学校1所,特殊学校1所,小学31所,涌现了复兴高中、师大一附中、虹口高中、钟山初中、上外东校、虹教实验中学、北郊高中、五十二中、四中心小学、六中心小学、虹外一小11所超100分的高分校,且取得了区平均分95.96分以上的成绩(超全市平均分90.72分5.24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后勤保卫处处长张旭对虹口区绿色学校创建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创建工作体现了“全、实、深、广、亮”的特色,希望虹口区能进一步总结绿色学校创建的好思路好做法,为提升全市创建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二)加强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工作

根据本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区级公共机构能源数据报送考核的要求,对虹口区教育系统能耗网上直报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确保本系统需要报送的107家单位均能按时在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网上直报系统中完成能耗网上直报工作,且数据真实有效。

具体上报数据包含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能人数、车辆数量,以及每月电消费量、水消费量、天然气消费量和相对应的费用等用能相关的数据。

(三)创建“上海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上海“生态之城”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降碳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2021年上海市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有关工作要求,经申报、创建、初评、查勘、复核、验收等工作,确定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为2021年度上海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四)创建“上海市节水单位”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思路,更好地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工作要求,虹口区三中心小学被评为“2021年度上海市节水型学校”,上海市实验幼儿园被评为“上海市节约用水示范(标杆)托幼机构”;虹口区教育局及事务中心正在参与创建“2022年度上海市节水型机关。

(五)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上海市学生生态环保节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全体师生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

二、2022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推进能源审计

根据《市机管局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机管〔2017〕55号),第五条:“年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大于300吨标准煤,或者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机构,应当每五年至少自行组织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经过梳理后本系统2023年符合能源审计要求的共有以下7处:

1.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地址:车站北路730号(7604.7m²)

2.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地址:密云路481号(38212.31m²)

3.上海市虹口区第三中心小学吉祥路校区,地址:吉祥路塘里10号(5653m²)

4.上海市虹口区实验幼儿园,地址:广灵四路260号(6383m²)

5.上海市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运光路40号(9234.23m²)

6.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地址:东宝兴路440号(8892m²)

7.上海市澄衷高级中学(临时安置点),地址:广粤路328号(5819m²)

(二)继续加强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工作

根据本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区级公共机构能源数据报送考核的要求,计划2023年4月前督促本系统107家单位完成2022年全年能耗网上直报工作。

(三)创建“上海市节水单位”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加快开展节水型学校(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建设(复核)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747号)文件相关内容,2023年计划完成上海市虹口区第六中心小学、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东校的“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创建。

 

 

 

虹口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