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2019学年暑假中学生转学通知
根据沪教委规【2017】3号文件及沪府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2018学年暑假中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转学的对象 1.举家户口迁来本区的初中学生。 2.在外省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且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 3.外省市按政策户口迁入本区的高中学生。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父母一方持有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三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和一定期限《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初中学生。 5.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外省市高中学生。 二、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和已在本市就读的高中学生。 2.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3.升入中预年级时户口已在本区,选择在外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4.曾在本市参加中考,选择在外省就读的高中学生。 5.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三、转学安排去向 1.初中学段转学学生一般根据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入公办学校。 2.符合转学条件的外省市高中生转学,一般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高中学校。 四、办理转学程序 1.办理转学时间:2019年6月22-24日,上午9:00-11:00 2019年8月29-30日,上午9:00-11:00 2.办理转学地址: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连西路203号) 联系电话:63061216 3.转学办理成功的学生,请于2019年9月1日前携带转学介绍信、学生成绩手册、学籍档案材料(学籍卡、预防接种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4.办理转学所需材料请根据户籍、学籍情况,按附件中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
虹口区教育局中教科 2019年6月3日
附件1: 初中转学材料清单
*《上海市居住证》须至2019年6月30日仍有效
附件2: 高中转学材料清单
*户籍本市、学籍非本市高中转学另需提供8-9项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须至2019年6月30日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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