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虹口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虹口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和本单位政府网站“虹口区教育局官网”www.shhk.gov.cn/hkjy/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 裘晴岗65758736。

一 、概 

2014年,本单位紧紧围绕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

发挥信息公开在教育综合改革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监督教育的良好发展环境。按照规范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明确工作机构、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流程。维护信息公开目录,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与信息公开的栏目一一准确对应。加强与区信息公开办的联系,进一步明确了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严格按照区信息公开办要求进行公文属性的认定。邀请区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主动公开率为38%

    (一)主动公开范围

重点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考试以及高考改革等情况进行政策解读,顺利完成了今年的招生工作。对2014年教育实事工程,相关规划的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和阶段性总结。主动公开了2013年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主动公开了2014年部门及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了相关预算说明,公开了2013年教育费附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建设招生考试专栏的建设,及时并完整公开各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招生入学考试文件。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沟通,及时了解督导工作动态,并公开督导工作文件和动态信息。公开了行政执法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公开教育人事相关信息,包括人事工作文件、干部任免以及教师招聘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虹口教育统计概况表。

(二)主动公开途径

进一步加强虹口教育信息专网网站建设,对虹口教育信息专网进行升级改版,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突出网站的服务功能,将虹口教育特色融入网站建设中,取得了有效的成果。

结合全区行政审批梳理工作,共梳理并完善15项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公开了审批环节,维护好在线受理、在线反馈等服务。将部分教育服务功能从线下转到线上,为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工作提供线上的教育服务。更新并公开了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信息。结合教育热点发布便民问答内容,帮助公众理解相关教育政策及教育办事流程。筛选优秀教育新闻向“上海教育”进行报送。

加大人力投入,进一步完善网站互动交流功能,给公众提供良好的网站互动体验。安排专人一口维护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网上监督、信息公开申请、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和政务微博等公众互动栏目,营造良好的互动交流环境,共处理网上咨询79个,网上信访13个,信息公开申请6个,开展网上调查2个,网上征求意见2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单位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分析,主要是涉及招生、人事、基建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情况如下:属于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余5件申请人主动撤销。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复议案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率较低,主要原因在于每年发文中有相当数量的工程项目的请示类文件,按照“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因其内容不确定,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不得公开”,我局与区信息公开办沟通后,一律将此类公文定性为不予公开。2015年,我们将加强与区信息公开办的沟通,进一步明确各类信息的定性,争取早日解决这一问题。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6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含2013年结转至2014年办结67件)

6

1.按时办结数




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含2013年结转至2014年办结67件)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