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创就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开设劳动关系纠纷处理(专项职业能力)专业的批复 |
上海创就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培训公司《关于举办劳动关系纠纷处理(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申请的“劳动关系纠纷处理(专项职业能力)”专业经专家组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学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培训公司开设“劳动关系纠纷处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依法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