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文件
虹教〔2016〕72号
关于同意上海市虹口区域外教育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批复
顾家梅、赵玉璟、何国欣:
顾家梅、赵玉璟、何国欣提出要求终止上海市虹口区域外教育培训中心办学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上海市虹口区域外教育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申请,请务必妥善处理好学校终止办学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并在接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虹口区教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