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标准
科技企业。
政策要点
1.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
2.每年3月底前受理企业报送或变更上一年度的研发项目立项资料
提交材料
1.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2.自主、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办理部门(含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单位:虹口税务分局
地址:临平北路35号一号楼、二号楼
电话:26035555
办理程序